就業資訊區
提供電腦、就業E點靈等求職所需設備,讓部份求職民眾可自行查詢廠商工作機會
綜合服務區
2.1 求職服務
提供單一服務窗口,利用簡易諮詢了解民眾求職意願、就業能力,提供適切的推介就業服務。
2.2 失業給付申請
針對離職前3年內就業保險年資滿1年以上之非自願性離職之失業勞工提供失業給付申請。應備文件有:
2.2.1.1 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書
2.2.1.2 身分證
2.2.1.3 申請人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摺
2.2.1.4 就保法規定受撫養眷屬之戶口名簿(戶籍謄本)
2.2.1.5 本人或就保法規定受撫養眷屬之有效身心障礙手冊
2.3 各類短期就業促進方案
配合中央辦理各類短期就業方案資格審查。
2.4 開立電腦學習券
協助求職者提升電腦文書技能,提供電腦基礎36小時免費課程學習券,強化電腦資訊作業能力
2.5 個案轉介
經簡易諮詢評定結果為“轉介個案管理服務”者,即轉介就業諮詢區個案管理員提供深度就業諮詢或職業諮詢、就業促進研習活動等服務。
2.6 轉介其他機構
如果我們無法提供您相關服務,將聯繫社會福利等相關機構,為您尋求更完善的服務。
雇主服務區
3.1 求才登記服務
提供雇主免費辦理求才登記及推介人才服務,只要以通訊、電話或傳真告知求才條件,馬上有專人提供您貼心、免費、客製化服務。
3.2 現場徵才活動
不定期辦理單一廠商、小型、中型、大型現場徵才活動,為雇主提供快速且便捷的徵才管道,同時提供求職者更多元的就業機會與途徑。
僱用獎助措施
連續僱用公立就業服務中心推介且使用僱用獎助推介卡之失業勞工達30日以上,可申請僱用獎助津貼(金額詳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第31條規定),最高可請領12個月。
諮詢服務區
5.1 個別化就業服務
針對就業能力薄弱者由個管員提供一對一的職涯諮詢,擬定個別就業計畫,安排就業媒合、職訓課程及職業心理測驗等就業服務,並整各項資源,以媒合個案適切的工作機會。
5.2 職業訓練諮詢
針對求職者參訓動機、目的、意願及期望、參訓計畫、工作技能等項目進行評估參訓必要性及適訓職類。
5.3 職業心理測驗
針對職涯方向不清楚之求職者
服務流程
民眾至接待台,告知想要處裡之業務,將有專人導引至各項服務專區內,進行相關作業服務。
主要服務共分為4大區:就業資訊區、綜合服務區、諮詢服務區、雇主服務區。